昨天
和糖發生了很嚴重的爭吵
平常戀人最忌諱的那兩個字
也都從我們的口裡說出來…

晚上
很煩悶
一個人在家裡待不住
出去外面逛逛
突然很想學失戀的人
喝冰火藉酒澆愁
問我為什麼選擇冰火?
因為…我不會喝酒
只有像香檳一樣酒精濃度不高的冰火最適合我^^
於是
我蹦蹦跳跳的來到小七
到了一整個「酒類」的飲料櫃前東看西看
終於看到了冰火
我喜滋滋的蹲下去正準備要拿時

「shit!一瓶要50元?」

那麼貴?
我怎麼覺得一瓶只有25元?
如果我要學人家一瓶喝過一瓶地上堆滿冰火的話
豈不是花掉我一堆coco?
如果失戀=要喝一打冰火的話
那我根本就沒有本錢失戀

心想:
算了
我不要失戀了
於是
我買了一杯思樂冰回去
冰火換成思樂冰
我覺得挺值得的

就這樣
到了今天
我們就和好了


這篇的重點就是:
好孩子不要喝酒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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